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,按照《关于制定推动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的政策措施》要求,为持续支持天津市汽车消费,推动全市经济运行一季度良好开局全年整体好转,天津市在2023年原增量指标配置额度基础上将增投3.5万个增量指标。
据了解,增投的3.5万个增量指标将配置到2023年2月至12月,其中2月至5月每月增加配置3500个、6月至12月每月增加配置3000个。增投的指标全部配置用于个人普通车摇号,由天津市调控服务机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计划,按月组织实施;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个人普通车摇号指标,纳入次月摇号配置,不得跨周期配置。新政策实施后,预计个人普通车摇号中签率将有所提高。
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工作人员提醒市民,计划参与2月份增量指标配置的个人及单位,需要于2月8日24时前提交增量指标申请,审核通过后可参与2月份指标配置,同时,对于通过摇号方式取得的小客车增量指标,逾期未使用的个人或单位,自指标过期之日起,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。
据悉,2022年天津市针对久摇不中人群定向投放了2万个专项摇号指标,指标有效期至2023年4月26日。此外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截至目前暂无配置专项摇号指标的安排,后续将结合专项摇号活动的实施效果,持续加强研判分析,根据国家及天津市的具体政策要求,不断优化措施,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汽车消费需求。